:::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000277號黃詹綉嬌、詹昭鵬、張和盟、張和鈿、張泰進、張君江、張和壁、張和靖、張集程、陳奕隆、林志洋、林怡君、張和斌之裁定正本。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
投院揚民學108訴第27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詹綉嬌、詹昭鵬、張和盟、張和鈿、張泰進、張君江、張和壁、張和靖、張集程、陳奕隆、林志洋、林怡君、張和斌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27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學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16
- 更新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