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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0069號陳宏嘉之扣押薪資命令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3司執助愛字第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宏嘉之扣押薪資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69號債權人黃志仁與債務人陳宏嘉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愛股書記官 廖哲鋒
- 發布日期:113-02-16
- 更新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