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交訴字第000063號NGO DAI NGHIA之開庭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刑正112交訴字第6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NGO DAI NGHIA之刑事傳票一
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交訴字第63號被告NGO DAI NGHIA
肇事逃逸等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下午2時30分,
在本院第二法庭,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柏名
■片語■(核章欄)
函 稿 代 碼:C055-35 公示送達(三十日)訴訟傳票(進文采)
股 別:正股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