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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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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交訴字第000063號NGO DAI NGHIA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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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刑正112交訴字第6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NGO  DAI  NGHIA之刑事傳票一
          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交訴字第63號被告NGO  DAI  NGHIA
          肇事逃逸等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下午2時30分,
          在本院第二法庭,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柏名











■片語■(核章欄)  
函 稿 代 碼:C055-35 公示送達(三十日)訴訟傳票(進文采)
股       別:正股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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