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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55號久詳食品有限公司,陳銘禧之書狀及開庭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投院揚民靜113訴第5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久詳食品有限公司、陳銘禧之民事起訴
狀影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55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影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
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下午2時20
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23
- 更新日期:113-02-2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