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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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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000029號李忠政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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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國內、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家隆112年度家繼訴字第29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忠政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家事準備狀、家事準備(二)狀各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 51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 151 條及第 152 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繼訴字第29號分割遺產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家事準備狀、家事準備(二)狀,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李忠政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法院地址: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隆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29
  • 更新日期:113-02-2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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