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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5120號彭尚瑤之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義字第151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彭尚瑤之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120號債權人新鑫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彭尚瑤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投金職土字第100號),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義股書記官姚孟君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