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000348號洪新傑、洪國智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7 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存  字第 34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348號提存人沈庭任與受取權人許煥石等15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受取權人洪新傑、洪國智之提存通知書,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3 款、第151 條。
     主  任  游智凱
 

  • 發布日期:113-03-07
  • 更新日期:113-03-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