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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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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7601號張惟修之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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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謙字第3760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惟修之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7601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惟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謙股書記官洪嘉卿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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