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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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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384號賴吉財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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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投院揚民靜111訴第3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賴吉財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38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賴吉財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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