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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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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7870號陳俊宏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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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賢字第178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俊宏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870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俊宏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黃豔秋

 

  • 發布日期:113-03-14
  • 更新日期:113-03-14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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