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投院揚民問110原訴第1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榮和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原訴字第12號返還土地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劉榮和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