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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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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原訴字第12號劉榮和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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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投院揚民問110原訴第1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榮和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原訴字第12號返還土地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劉榮和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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