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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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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25504號陳純靜、陳純翠之查封登記函1件、指界測量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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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1司執賢字第255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純靜、陳純翠之查封登記函1件、指界測量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5504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純靜、陳純翠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黃豔秋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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