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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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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仁字第037807號谷敏麟(兼谷世安及谷敏麒之繼承人)之第一次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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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仁字第3780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谷敏麟(兼谷世安及谷敏麒之繼承人)之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7807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谷敏麟(兼谷世安及谷敏麒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3投金職同字第2號),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仁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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