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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41106號林裕章、林佰峰、林玠源之詢價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義字第411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裕章、林佰峰、林玠源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1106號債權人周惠如與債務人林裕章、林佰峰、林玠源等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義股書記官姚孟君
- 發布日期:113-04-02
- 更新日期:113-04-0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