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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000960號朱昌意之執行命令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助賢字第9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昌意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960號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朱昌意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黃豔秋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