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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埔簡字第000214號王俊仁之庭期取消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原告王俊仁之庭期取消通知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埔簡字第214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應送達之庭期(113年4月25日上午10時)取消通知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原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書記官
股 別:圓股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