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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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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074號阮玉芝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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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投院揚民衡112重訴第7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阮玉芝之言詞辯論筆錄繕本、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74號返還寄託款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筆錄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上午10時
          整,在南投地方法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衡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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