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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074號阮玉芝之開庭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投院揚民衡112重訴第7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阮玉芝之言詞辯論筆錄繕本、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74號返還寄託款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筆錄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上午10時
整,在南投地方法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衡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