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聲字第000066號郭柏村之裁定

字型大小: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投院揚民方113司聲第66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郭柏村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司聲字第66號返還擔保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郭柏村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方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