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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號陳明宇之書狀繕本、補正通知書、庭期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投院揚民學113簡上附民移簡第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明宇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
、民事庭通知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民事庭通知
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
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上午11時
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學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