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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000144號THITRATSAMI KHOJON之裁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刑儉113聲字第14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THITRATSAMI KHOJON之刑事裁定正本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聲字第144號被告THITRATSAMI KHOJON聲請沒入保證金案件。
二、應送達之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THITRATSAMI KHOJON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書記官 郭勝華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