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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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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42651號陳建智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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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3司執仁字第4265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建智之執行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2651號債權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建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仁股書記官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7-18
  • 更新日期:114-07-1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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