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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投簡字第000383號詹怡婷即千僾商行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詹怡婷即千僾商行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4年度投簡字第383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6日上午10時35分在本庭第二法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2 日
書記官
股 別:鳳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7-22
- 更新日期:114-07-2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