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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267號林素慧、林耿源、李顯清之開庭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投院揚民定112訴第26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林蘇美珠、張素蘭、林素慧、林耿源、
受告知人李顯清之及調解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6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23日14時50分
,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調解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定股書記官
股 別:定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7-23
- 更新日期:114-07-2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