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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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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21935號劉育誌兼劉文佑之繼承人之扣押存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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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4司執愛字第219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育誌兼劉文佑之繼承人之扣押存款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21935號債權人南投縣鹿谷儲蓄互助社與債務人劉育誌兼劉文佑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愛股書記官  廖哲鋒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8-26
  • 更新日期:114-08-2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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