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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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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家親聲字第000095號陳世宗之聲請狀繕本、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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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
投院揚家俞114家親聲第95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世宗之聲請狀繕本、開庭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4年度家親聲字第95號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開庭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南投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訊問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股       別:俞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8-28
  • 更新日期:114-08-2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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