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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000322號被告兼揚元工業社法定代理人許云榕、被告黃詩媛之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
投院揚民樂114訴第32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兼揚元工業社法定代理人許云榕、被告
黃詩媛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4年度訴字第322號返還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兼揚元
工業社法定代理人許云榕、被告黃詩媛得隨時來院領
取。
書記官:樂股書記官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01
- 更新日期:114-09-0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