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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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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原訴字第000026號中江美美(即廖阿玉之承受訴訟人)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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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
                    投院揚民定112原訴第26號


主    旨:公示送達原告中江美美(即廖阿玉之承受訴訟人)之
       民事起訴暨聲請訴訟救助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
       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原訴字第26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暨聲請訴訟救助狀繕本及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得隨時來院領
        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16時整,
        在本院南投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定股書記官
股       別:定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03
  • 更新日期:114-09-0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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