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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原訴字第000026號中江美美(即廖阿玉之承受訴訟人)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
投院揚民定112原訴第26號
主 旨:公示送達原告中江美美(即廖阿玉之承受訴訟人)之
民事起訴暨聲請訴訟救助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
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原訴字第26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暨聲請訴訟救助狀繕本及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得隨時來院領
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16時整,
在本院南投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定股書記官
股 別:定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03
- 更新日期:114-09-0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