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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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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66號謝蒼鎮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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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
                    投院揚民樂113訴第16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謝蒼鎮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16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謝蒼鎮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樂股書記官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09
  • 更新日期:114-09-0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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