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8601號邱涵清之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勇字第1860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涵清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8601號債權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與債務人邱涵清等間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勇股書記官湯文億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12
- 更新日期:114-09-1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