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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251號許語涵、許建平之聲明承受訴訟狀暨更正訴之聲明狀繕本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投院揚民靜112訴第25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許語涵、許建平之原告114年7月11日民
事聲明承受訴訟暨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5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原告114年7月11日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變更
訴之聲明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
院領取。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書記官 法官
函 稿 代 碼:E012-02 公示送達公告(辯論期日通知)
股 別:靜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22
- 更新日期:114-09-2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