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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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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5448號林瑞温之限期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及點交房屋命令、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及辦理移轉登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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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3司執愛字第254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瑞温之限期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及點交房屋命令1件、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及辦理移轉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5448號債權人高魁志與債務人陳茂木等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愛股書記官  廖哲鋒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9-22
  • 更新日期:114-09-2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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