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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投簡字第000238號李魁唐(即李健興之繼承人)之起訴狀、電話紀錄各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受告知人李魁唐(即李健興之繼承人)之起訴狀、電話紀錄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4年度投簡字第23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
之訴起訴狀、電話紀錄,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
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
356之7號)。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書記官:洪妍汝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08
- 更新日期:114-10-0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