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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家繼訴字第000039號余宗維、余玉萍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投院揚家俞114家繼訴第3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余宗維、余玉萍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4年度家繼訴字第39號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南投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股 別:俞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08
- 更新日期:114-10-0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