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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婚字第000067號宋美蘭即SOK SREY LEAK之裁定正本1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家隆114年度婚字第67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宋美蘭即SOK SREY LEAK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同條第3項、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4年度婚字第67號離婚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宋美蘭即SOK SREY LEAK得於上班日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經60日起發生效力。
四、主文:本件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書記官 隆股書記官
書記官 法官
函 稿 代 碼:F065-1 裁判國外公示送達
股 別:隆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0
- 更新日期:114-10-2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