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000014號賴彩蓮之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投院揚民靜114重訴第1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賴彩蓮之本院民事庭通知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4年度重訴字第14號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
          件。
      二、應送達之本院民事庭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原告撤回起訴,業已終結。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1
  • 更新日期:114-10-2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