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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000014號賴彩蓮之通知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投院揚民靜114重訴第1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賴彩蓮之本院民事庭通知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4年度重訴字第14號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
件。
二、應送達之本院民事庭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原告撤回起訴,業已終結。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1
- 更新日期:114-10-2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