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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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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000373號永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松澤和浩(KAZUHIRO)之催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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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3 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04存  字第 373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373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勇股(103年度司執字第18083號)與受取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受取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提存金受讓人「永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松澤和浩(KAZUHIRO,住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60號6樓)之催領函1件,受讓人「永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松澤和浩(KAZUHIRO),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項、第151 條。


     主  任  游智凱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3
  • 更新日期:114-10-2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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