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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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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存字第000191號黃如蓮即洪偉欽之繼承人、洪鵬淐即洪偉欽之繼承人、洪𦇀菱即洪偉欽之繼承人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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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23 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4存  字第 191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4年度存字第191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義股(112年度司執字第39134號)與受取權人黃如蓮即洪偉欽之繼承人、洪鵬淐即洪偉欽之繼承人、洪𦇀菱即洪偉欽之繼承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1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

     主  任  游智凱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3
  • 更新日期:114-10-2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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