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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民事執行處評選113年度不動產等鑑定人(估價師)事宜
公告本院民事執行處評選113年度(受本院委辦業務期間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不動產等鑑定人事宜,受理申請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1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15日止,並以本院收戳章日期為準。
相關要點及附件請參閱後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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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4-21
- 更新日期:112-04-2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