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觀護工作簡介

字型大小:

少年是社會未來的希望

 

   


 壹、前言:
 

究竟少年的需求是什麼?機構的功能是什麼?觀護人應該做什麼?這是經常縈繞在我們心中的問題。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一條規定,少年法的立法目的在保障少年自我的健全成長,而達成目的之手段可分為二:

一、從個體微視的層面是矯治其性格,觀護工作者應監督以確保其善行,並以諮商輔導的專業去關照他的內在需求。

二、從外在巨視的層面去調整其環境,觀護工作者必須透過社會工作方法,去尋求資源,並連結、協商、倡導、監督資源品質,以填補或替代少年的需求。

 其實少年的成長本來就是個體與環境相互交揉的,故以上二者是並行不悖的。

 

到最上方

貳、觀護工作之核心理念 

  勤織密縫,結合資源網絡。適性發展,健全少年成長。

  分析診斷,正確評估少年問題。照顧管理,充分滿足孩子需求。

 一、問題主訴:

  本院轄區幅員廣闊,居台灣之冠,少年散居各處,尤其信義、仁愛等鄉鎮,不僅距離遠僻,且交通路況極其不便,而且原住民部落社區,多屬經濟不利及文化不利地區,其中很多孩子是破碎家庭、單親撫育、隔代撫養,而且還可能面臨酗酒、性侵、家暴等多重障礙,加以近年來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肆虐,青壯人口外移就業、家庭分崩、社區解組,兒童、少年首當其衝,亟需大量資源填入協助。

 二、兒童少年需求評估向度:

  為了具體明白少年需求,我們透過專家學者的規範性需求研究評估,例如根據國內知名社會工作學者周震歐、陳宇嘉、曾華元諸位教授,針對青少年福利需求所做之規範性需求評估綜合有:包括就業、就學、就醫、就養、健康、休閒、諮商輔導等七大項,其中每一個方案都需有適當的資源進入協助,以下簡述本院以個案管理的概念,充分結合各部社會資源以填補少年之需求。

 三、主要的觀護工作方法-個案管理:

  所有進入觀護領域的少年,基本的特點是多重的困境,包括:

(一)內在障礙-自卑、挫折、無助感、缺乏成功經驗、缺乏良好人際互動與信任關係。

(二)外在障礙-缺乏就學、就醫、就養、健康、休閒、諮商輔導的資源根據專家(王玠、黃源協)研究,協助多重障礙、多重需求的兒童、青少年以社會個案管理方法,效果最佳,個案管理是打破直接、間接工作方法,以案主的需求取向思考,透過連結、協商、倡導等方法協助案主取得所必要的資源。

  於是我們努力以各種社會工作方法、運用諮商輔導技巧、並輔以多元化的各式團體活動方案去滿足少年的個別需求。社會資源的填補也是不容忽視的,所以我們也努力的做好資源開發、安置機構結合、學校機構聯繫。當然,為了給少年最好的服務,我們也得盡力給自己充電舉辦在職進修,務必給少年最佳的福利輸入,達到少年自我健全成長的立法目的。

  

到最上方

參、觀護工作的重要內容:

 一、就學輔導(五級預防階梯):

  針對以中輟生為主建立五級預防(包括家庭、學校、社會、警政、司法預防)的虞犯評估及處遇機制,以分區團隊結合團體力量,讓家庭、學校、社政、警政、司法人員各級預防階段一起努力。讓每一位少年的資源網絡成員都可得而確定。

 二、就業輔導(五合一就業方案):

  針對少年之個別差異,與個性需求,建構五合一就業輔導方案,包含:

(一)少年性向測驗與興趣量表施測以充分自我覺察
(二)聘請專家分享就業觀念講座
(三)參訪本地職業介紹機構
(四)連結技藝訓練場
(五)媒合就業機構

 三、就醫輔導(內外兼修、畢其功於一役):

(一)協助有意願的少年清除刺青
(二)處遇保護處分之附隨治療方案

 四、健康輔導包括(周延細緻、身心都健康):

(一)青少年精神醫學講座-含憂鬱症、毒品防制、情緒管理與自我肯定等課程
(二)性教育及愛滋防治
(三)菸害暨檳榔防治

 五、休閒輔導(青少年的最愛也最容易接受的輔導):

依表達性需求評估少年休閒需求居福利需求的第一位,本室透過體驗探索教育、文化巡禮的方式,讓少年學習文化深耕及協調合作、挑戰困難等精神。

 六、諮商輔導團體(從自我覺察到人生規劃):

依青少年個別需求以小團體或專題講座包括或設計假日生活輔導課程包括:

(一)兩性關係團體
(二)EQ訓練團體
(三)同理心訓練
(四)生涯規劃
(五)人際互動
(六)生命教育
(七)親子關係
(八)自我探索
(九)健康休閒
(十)家庭之互動
(十一)自我肯定訓練
(十二)社交技巧訓練

 七、就養安置:(孩子最起碼的生存、安全給付)

(一)定期連繫與本院連結之機構
(二)每年召開安置網絡會議以探討安置機構及少年之福利需求和困境
(三)每年定期探訪、開發新資源機構

 八、增進志工效能方案:(充分運用教育再生與婆婆媽媽資源)

本院每年召聘教育界專業人士、退休師資及長青族志工協助前述諸方案,並介入輔育院青少年之定期關懷、親職教育、家長的定期追蹤輔導,及每日在法院輪值陪伴開庭、報到的青少年及其父母給于溫暖照顧。

 九、親職教育輔導(孩子的問題不是問題,孩子背後的家庭與父母才可能是問題)

為協助少年父母親職功能,本院依司法院設計之親職教育輔導執行手冊,其內容有:

(一)基本法律常識
(二)認識子女及其非行
(三)父母之自我覺察
(四)親子互動
(五)父母互動
(六)家庭成員互動
(七)資源運用

其執行方式有個別方式、小團體或集體方式,本院除個別執行外有:

(一)父母效能訓練團體
(二)父母成長團體及父母親職系列講座計:每月一次

 十、個案研討會(畢其功以一役的團隊精神):

每季一次由協助少年的團隊成員,包托觀護人、志工、社政人員、醫療資源、社福人員、法律人員及其它必要專業人員,結合團隊一起研討找尋少年最佳方。

 

 到最上方

肆、資源網絡之結合:

 一、就學輔導資源:

(一)本院結合包括各級學校、輔導室、學務處及各認輔教師,針對學生在校情狀予以協助。

(二)參加中輟網絡會議,針對特殊個案結合機關資源,給予必要協助。

(三)連絡少年輔導委員會,提供社區志工陪伴資源。

 二、就業輔導資源:

本院運用包括:

(一)心理測驗專業人員及職業輔導專家
(二)本院轄區就業服務站、勞動部人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三)民間機構,如:廣興紙寮
(四)職業訓練的設施:如:人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職訓場
(五)志工及工業區附近之企業主:提供就業機會

 三、醫療資源:

本院運用包括:

(一)與草屯療養院簽訂少年禁戒治療契約
(二)草屯療養院的茄荖山莊:協助受保護處分少年之毒品處遇。

 四、健康輔導資源:

本院運用包括:

(一)聘請專業護理人員協助愛滋防治性教育及情緒管理課程

(二)連絡草屯療養院醫師、心理師到院開辦非鴉類少年毒品團體輔導

 五、休閒輔導資源:

本院運用有:

(一)南投少年觀護協會  

(二)本院少年輔導志工

等人力、物力資源,協助少年各項休閒輔導的完成

 六、諮商輔導資源:

本院運用有:

(一)草屯療養院心理師
(二)朝陽大學社工系暑期班及方案實習同學
(三)臺灣青少年教育協進會
(四)社團法人想飛(諮商師)協會

協助本院團體或集體課程的執行

 七、就養方置的資源:

本院現有安置少年連結資源機構有:

  1. 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雲林家扶希望學園
  2.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南投縣私立家扶希望學園
  3.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基督教山地育幼院
  4.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5.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慈暉關懷學園
  6.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附設私立藍天家園
  7. 彰化兒童學苑
  8. 財團法人良顯堂基金會附設南投縣私立陳綢少年家園
  9. 財團法人天主教瑪利亞方濟各傳教女修會附設私立米可之家

   八、本院少年志工:  

本院現有志工32位,其中包括輔導志工與保護志工,協助觀護個案執行,也協助輔育院少年的關懷,及受觀護少年家庭、父母之追蹤關懷,及日常少年到院報到的關懷。

 九、親職教育輔導:

本院運用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教授廖永靜及東海大學卓翌安社工師,長期協助並運用輔導志工協助家庭之追蹤輔導

 十、個案研討的資源:

為了讓少年處遇評估診斷更能落實,本院定期舉辦個案研討,依個案性質的不同,本年度連結有:

(一)個案的學校教師、輔導主任
(二)本院協同案主輔導志工、及協助親職教育輔導的志工
(三)專業機構人士:包括勵馨基會會中區主任、暨南大學輔導系教授等,與本院調保官協同研討,落實少年的扶助工作。

 

 到最上方

伍 、結論:

  南投地區的少年事件,多年來在每一個相關機構及觀護同仁的努力下,少年非行的數量及嚴重非行事件不斷的降低。

  但南投地區也有其家庭、社會等特殊困境,例如經濟條件不良及高失業率的問題在全省各縣市中名列前矛,原住民部落的蕭條,離婚、分居、酗酒、失業、疾病相互交揉,使孩子們失學、失養、失依等問題遂至不可解,更使工作者同感痛苦與無力,縱然非原住民家庭,很多父母也必須遠赴他鄉工作,造成實質分居或隔代撫養的情形屢屢可見。

  以少年法的保護意涵而言,少年法應與福利法如何交互結合,如何為少年輸入更多的福利因子,在這資源匱乏的地區更可見其深刻之意義,以安置輔導為例,雖然轄區非行少年人數比率在降低當中,但安置少年人數不斷提高。在工作中,同仁們已充份發揮社工專業精神與工作方法,連結、協商建立少年資源網絡,積極運用司法院所大力推行個案管理的觀念。惟每個少年都是獨立的個體,皆有其個別差異性,而個體本身也存有著各種不同的需求,我們將盡力去除對少年造成不利其身心發展的因子填補其福利需求,隨時檢討、改進處遇措施。我們知道仍將有不足之處,但我們會持續為少年福祉做最大的努力。

 

 

 

 

  • 發布日期:106-07-11
  • 更新日期:112-07-2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