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聲請「閱覽財團法人卷宗(登記簿)」?
項目 | 細項 | 說明 |
---|---|---|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
登記聲請狀
|
1、可直接下載登記聲請狀,或向法院登記處索取。
2、釋明聲請之原因。
3、證明文件應依聲請用途檢附相關文件。
4、聲請狀應由董事長提出聲請,並加蓋印鑑章及法人印信。
5、聲請人如為自然人應蓋印章,檢附身分證影本,並釋明與法人之關係。
|
委任狀
|
1、如委任代理人辦理,應附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
2、法人聲請時應加蓋法人印信,並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 發布日期:110-05-02
- 更新日期:110-06-1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