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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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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社團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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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社團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項目 細項 說明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
1、可直接下載: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書,或向法院登記處索取。
2、聲請書應記載清算人任免或決定變更之程序、新任清算人之姓名與住所,由現任清算人提出聲請,加蓋其印鑑章,及法人印信。
聲請費用
新台幣500元
遞狀時向法院繳納或以郵寄郵政匯票,並指定管轄法院為受款人
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一、加蓋法人印信之章程。
二、經主管機關核准任免或變更之公函影本。
三、加蓋法人印信,載明決議任免或變更清算人之會議紀錄。
四、新任清算人就任准予備查之法院公函影本。
五、加蓋法人印信之新任清算人就任同意書(應載明其願就任之意思、清算人姓名與住所、就任日期)。
六、新任清算人印鑑卡正本二份。
七、新任清算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八、加蓋法人印信之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冊(並加蓋理事長、常務監事、清算人印鑑章)。
九、如委託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由新任清算人、代理人簽名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代理人並應附具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檔案下載

  • 法人清算人1doc
  • 發布日期:110-05-02
  • 更新日期:110-06-1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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