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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印鑑
項目 |
細項 |
說明 |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 |
1、請直接下載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或向本院單一窗口索取。 2、請逐欄詳細填寫並簽名蓋章。 |
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
釋明更換之原因 |
印鑑如毀損、遺失等聲請更換時,應釋明原因, 並附具切結書。 |
印鑑卡 |
將更換之印鑑章蓋於印鑑卡上(以後任何聲請 均應為同式之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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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影本 |
配偶之一方或雙方更換印鑑,應提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應提出供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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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人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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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3-01-04
- 更新日期:113-01-04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