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聲請登記簿謄本

字型大小:

項目

細項

說明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登記聲請狀

1、請直接下載登記聲請狀,或向本院單一窗口索取。

2、請逐欄詳細填寫並簽名蓋章。

聲請費用

新台幣200元(遞狀時向法院繳納)。

聲請時應檢附的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

聲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應提出供核)。

委託代理人辦理

  1. 委任狀(蓋用訂約登記時留存於法院之印鑑章)。
  2. 代理人身分證正、影本,及上列證明文件。

檔案下載

  • RS登記聲請狀(聲請登記簿謄本)doc
  • RS委任狀doc
  • 發布日期:113-01-04
  • 更新日期:113-01-04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登記處
回頁首